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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设以下专项委员会: 1、职业高尔夫球员委员会 2、业余高尔夫球员委员会 3、规则和竞赛委员会
4、青少年发展委员会 5、公共关系委员会 第二十五条
1、各专项委员会由一名主任、若干副主任和委员组成。主任负责委员会的工作。 2、各专项委员会的主任自然成为全国委员会委员。 3、各专项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秘书长提名,全国委员会通过。
4、各专项委员会依据其职责,制定工作细则,经全国委员会批准执行。 第二十六条
一、职业高尔夫球员委员会 中国高尔夫球协会职业高尔夫球员委员会对外称“中国职业高尔夫球员协会”,英文名称为“CHINA
PROFESSIONAL GOLFER'S ASSOCIATION”,英文缩写为“CPGA” 或“CHINA PGA”。 其职责为:
1、在中国高尔夫球协会领导下,按照协会的章程和协会的有关规定,积极推动和倡导职业高尔夫球运动 在中国的发展; 2、负责全国职业高尔夫球员的选拔、考核和资格审定,颁发职业高尔夫球员资格认定书;
3、负责全国职业高尔夫球运动技术的教学、训练和培训管理工作,制定高尔夫球技术教学、训练和培训 计划,并监督执行; 4、具体实施中国高尔夫球协会制定的有关职业高尔夫球员的管理规定,具体负责职业高尔夫球员的管理;
5、就有关职业高尔夫球事宜与国际职业高尔夫球组织联系; 6、协助规则和竞赛委员会实施全国职业选手比赛,并协助规则和委员会组队参加国际职业选手比赛;
7、解释任何与职业高尔夫球有关的咨询。 二、 业余高尔夫球员委员会
中国高尔夫球协会业余高尔夫球员委员会的英文名称为“CHINA AMATEUR GOLFEP'S COMMITTEE”,英文缩写为“CAGC”。
其职责为: 1、在中国高尔夫球协会领导下,按照协会的章程和协会的有关规定,积极推动和倡导业余高尔夫球运动 在中国的发展;
2、根据国际通用的规则研究、审定和制定“中国高尔夫球协会业余高尔夫球员的规则”; 3、按照有关“业余高尔夫球员的规则”负责全国业余高尔夫球员的资格审定,对违反“业余身份定义”
的业余高尔夫球员做出裁决; 4、决定提出申请恢复业余身份请求的球员的审查期限,并对是否允许其恢复业余身份做出最终裁决; 5、协助规则和竞赛委员会实施全国业余选手比赛;
6、协助规则和竞赛委员会组队参加国际业余选手比赛; 7、解释任何与职业高尔夫球有关的咨询。 三、
规则和竞赛委员会 1、在中国高尔夫球协会领导下,按照协会的章程和协会的有关规定,负责全国高尔夫球运动的竞赛、裁 判管理工作;
2、研究、审议和制定中文本高尔夫球规则及竞赛制度; 3、组织全国性比赛,举办或承办国际比赛; 4、组织裁判员训练班,培训裁判人员;
5、组织裁判员的考试、审核、评选和晋级事项; 6、评选和选派裁判员参加国际比赛; 7、组织运动员、裁判员集训,评选和选派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组队参加国际比赛;
8、组织教练员、运动员的考试、审核、评选和晋级事项,审定教练员、运动员的资格; 9、对任何高尔夫球竞赛的争议进行裁决,解释任何与竞赛、规则有关的咨询;
10、颁发个人会员差点证明,确定,审核高尔夫球员的差点; 11、组织球场评定队评定会员俱乐部的球场难度值、球场坡度难度值。
四、青少年发展委员会 中国高尔夫球协会青少年高尔夫球员委员会的英文名称为“CHINA
JUNIOR GOLFEP'S DEVELOPMENT COMMITTEE”,英文缩写为“CJGDC”。 其职责为: 1、在中国高尔夫球协会领导下,按照协会的章程和协会的有关规定,积极推动和倡导青少年高尔夫球运
动在中国的发展; 2、指导各青少年高尔夫球运动学校、培训中心的工作; 3、审定青少年高尔夫球员的资格; 4、负责全国高尔夫球运动后备人才的教学、训练和培训管理工作,制定高尔夫球后备人才的技术教学、
训练和培训计划,并监督执行; 5、协助规则和竞赛委员会实施全国青少年选手比赛; 6、协助规则和竞赛委员会组队参加国际青少年选手比赛;
7、解释任何与职业高尔夫球有关的咨询。 五、公共关系与发展委员会
中国高尔夫球协会公共关系与发展委员会的职责为: 1、充分挖掘和开发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支持和发展高尔夫球事业; 2、负责协会的协调和公共活动;
3、依靠社会渠道,进行项目经营开发,开发和推广高尔夫球市场; 4、就协会的宣传工作提出建议; 5、起草、修改有关宣传管理规定,报协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执行;
6、协助新闻单位组织与安排高尔夫球的宣传活动; 7、指导和监督刊物以及比赛的电视、广播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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