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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中国高尔夫球协会秘书处是协会的执行机构,全国委员会闭会期间在常务委员会领导下处理协会的各项 工作。 第二十三条
中国高尔夫球协会秘书处的职责: 1、具体执行全国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做出的决定; 2、全面负责高尔夫球项目的业务管理,研究和制定项目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方针政策;
3、开展国际交流和技术交流,负责和指导在我国举办的国际比赛的审批和有关组织工作; 4、负责本协会的组织建设和人事管理; 5、开展多种经营和服务活动,广开经费来源渠道;
6、根据本章程及有关的规定,开展工作并处理本协会日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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