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会员交纳的会费只可用于协会日常行政开支及组织各项活动,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一条 协会秘书处每年要向会员单位公布会费的使用情况。 第五章 退 会 第十二条 要求退会的团体会员必须在该年度的十一月三十日以前向协会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请,否贝该会员组织或团体有义务交纳下一年度的会费。 第十三条 本条例的解释权属于中国高尔夫球协会。